各旅游企业: 根据国家、省、市旅游局关于做好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,为全面做好我区旅游系统的各项防控准备工作,建立畅通的应急协调机制,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社会稳定,鄞州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就全区旅游行业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加强宣传教育,增强防范意识 各旅游企业要通过会议、板报、温馨提示等形式,组织员工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,使员工充分了解甲型H1N1流感的传播途径、主要症状、预防措施和发展动态,提高从业人员和广大游客公共卫生常识以及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,严防甲型H1N1流感通过旅游渠道传播入境。 二、关注疫情发展,防范疫情输入 各旅行社要从讲政治、讲大局的责任意识出发,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暂停接待由疫情来华的旅游团,不得组团到疫情危险区进行旅游,提醒游客注意身体健康,加强个人防护措施。旅游星级饭店要把好原料准入关,严禁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进入饭店,后厨操作人员和服务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操作标准和规范,切实保证食品安全。旅游接待单位接待海内外游客时,要严格建立登记制度和健康问讯制度,密切关注其状况,出现流感样症状的,应及时协助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就医。 三、制定应对预案,加强应急值守 各旅行社和旅游饭店等旅游经营单位,要加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,根据《宁波市旅游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》有针对性的建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相应的防控制度,切实做到意识到位、责任到位、工作到位,确保不发生甲型H1N1流感通过旅游渠道传播的责任事故。为确保应急信息渠道畅通,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情况,迅速处置突发疫情,各旅游企业要严格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、尽职尽责,一旦发现可疑病例,要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控制、诊断、隔离、治疗等项工作。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、措施不力、造成严重后果的旅游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 附件:《宁波市旅游系统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方案》
2009年5月8日
(联系人:周儿敦 电活:88221508 传真:882215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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